房子马上就Close了,产权持有方式到底该怎么选?

 在加州,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持有房产,那么每种持有形式有什么不同呢?


一、独立拥有(Sole Ownership)

房产可以个人拥有,可以有2种可能性。

(1)独身、离异、丧偶

在产权报告(title report)上,此类持有方式体现为 :

  • A Single Man or Woman

  • An Unmarried Man or Woman

  • A Widow or Widower

(2)婚姻关系中某一方的独立财产

虽然加州婚后财产都默认共同拥有,但是如果夫妻某一方想单独拥有,也可以在产权报告中体现为:A Married Man (or Woman) as His (or Her) Sole and Separate Property。但是在这种情况上,另外一方需要签署quit deed,放弃其对房产的权力。


二、共同拥有(Co-ownership)

共同拥有也有不同的形式。最常见的是以下几种。

Title 方式.JPG

(1) 联合权利共有产权 Joint Tenancy

要建立联合权利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,所有权利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

  • 通过同一份产权(Title)文件获得产权

  • 同一时间(Time)获得产权

  • 权利各方对房产享有相同比例的权益(Interest)

  • 权利各方对房产拥有相互对等的占有权(Possession)

Joint Tenancy 直接拥有Right of Survivorship 条款,联合权利人中如有某人不幸身故,那么属于Ta的房产权益会直接平均分配给剩下的(Surviving)联合权利人

  • 优点:身故人在房产中的权益无需经过遗产认证(Probate)便转移到其他权利人身上,继承人可避免遗产认证和延后缴纳遗产税。身故一方的所有债务都与该房产剥离,其他联合权利人无需承担

  • 缺点:随着身故人权益的丧失,Ta的法定继承人中,除了联合权利人之外,其他的法定继承人都无法继承该房产

这种持有方式一般用于至亲之间,比如夫妻、父子、爷孙等。

(2) 夫妻共有产权 Community Property

依据加州法律,夫妻婚后财产都是一人一半。婚后购买的房产,也是默认一人50%的拥有权。

这种持有方式仅限夫妻使用。如果其中一方不幸亡故,Ta的权益要按照遗产认证(Probate)的流程进行分配,先归还所欠债务,然后对继承人利益进行分配并被政府征收遗产税,过程往往比较漫长(8个月到2年不等)。

为了避免Probate繁琐的流程,也可以选择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。

 (3) 分权共有产权 Tenancy in Common

此类产权方式主要适用于合伙买房子,不论是家人、亲属之间还是投资伙伴之间都可以使用,它的特点如下:

  • 可以根据出资比例来规定房产拥有权益。例如三人合买100万的房产,A出50万,B出25万,C出25万,那么三方比例为:50%/25%/25%

  • 任何一方都有权将自己的权益转让给其他人,受让的一方(或多方)会加入到产权人列表中,并按照相应比例持有房子产权

  • 此类持有方式没有Right of Survivorship 条款,若任何一方不幸身故,他们的权益将走Probate流程(还债、继承、交税等),最终权益将归属于其继承人,这保障了投资人的权益在离世后不会丢失;但是由于遗产认证的流程往往时间较久,会因为产权不清而无法上市交易,也许会错失最好交易时间。所以有些时候其他投资方会买下(或引入第三方投资人买下)逝者的股份,将其所占权益替换出来

  • 虽然几方在房子产权中持股比例不同,但在房子的占有权上(Possession)大家都是均等的,并不是出资多的人就可以使用更多的房间

  • 因为房产被共同拥有,所以重大决策(比如:出售房产、抵押贷款等)必须得到全体权利人的一致同意,如果几方经常意见不一致,会造成很多麻烦

故而,在建立和变更合作关系时投资各方必须谨慎考虑,以免日后碰到问题无法妥善处理。


 三、可撤销生前信托 Revocable Living Trust

在美国处理遗产问题是个劳心费力的事,手续繁琐、周期长,且开销巨大,而且还需要缴纳很高的遗产税。所以,越来越多的家庭为了规避遗产认证(Probate)选择使用可撤销生前信托来持有房产。

委托人在世时:可撤销生前信托是委托人在生前建立并可以撤销的信托,委托人可把各种资产(房产、股票、银行账户、存单、保单等)存入信托,但是同时,也可以把某些或全部资产取出,甚至撤销该信托。所以,委托人对此类信托拥有完全的控制力和支配权,与遗嘱相比,可撤销信托也具有更强的私密性。

委托人去世时:当委托人去世或完全失去行为能力时,信托将由委托人指定的后续执行人(Successor Trustee)来接管控制权。可撤消信托中设立人、管理人和受益人既可以设定为不同人,也可以是同一个人。

可撤销生前信托在办理贷款期间有两点注意事项:

  • 有些贷款机构不处理由信托持有的房产贷款,所以在申请贷款时需要把房子从信托中 “拿出来”(deed out),办理好贷款手续后再"放回去"(deed in)。在拿出来的这段时间内,该房产是不受信托框架保护的,如果在此期间有任何意外发生,该房产是无法按照信托安排来处置;

  • 在把房子从信托中“拿出来”并办理好贷款手续之后,需要落实房产是否被 “放回”信托中,因为有很多产权公司并不会负责 “放回去”,需要委托人再找律师处理。而且,有些贷款机构也不允许办理完贷款手续后立即把房子放回信托中,会要求推迟一段时间才可以放回。所以需要委托人在贷款处理好以后,再三确定房产是否已经被妥善放回信托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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